未受交戰國之允准或不屬於各國之海軍,而駕駛船艦,意圖施強暴、脅迫 於他船或他船之人或物者,為海盜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 徒刑。
232. 依刑法第333 條規定,未受交戰國之允准或不屬於各國之海軍,而駕駛船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