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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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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下列那一項有關選任辯護人的敘述是錯誤的?
(A)每一被告選任辯護人,不得逾三人
(B)被告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於偵查中未選任辯護人者,檢察官應通知依法設立之法律扶助機構指派律師到場為其辯護
(C)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於審判中未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為其指定辯護人
(D)被告之配偶得為被告選任辯護人,但不得與被告之意思相反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
99 年 - 99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錄事:刑事訴訟法大意#3379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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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0.716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林佳霖
高二上 (2013/08/09)
認同8F(D)被告之配偶得為被告選任辯護人,但不得與被告之意思相反=>得與被告之意思相反關鍵在於,獨立兩字,配偶可以獨立有效的選任辯護人(即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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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
Puma
國三下 (2018/07/01)
第 35 條
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或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於起訴後,得向法院以書狀或於審判期日以言詞陳明為被告或自訴人之輔佐人。輔佐人得為本法所定之訴訟行為,並得在法院陳述意見。但不得與被告或自訴人明示之意思相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有第一項得為輔佐人之人或其委任之人或主管機關、相關社福機構指派之社工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為輔佐人陪同在場。但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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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F
跟自己軋車~軋水車( •
小一上 (2019/03/25)
剛看到版友貼的第233第二項之被害人死亡的但書:不得與被害人明示的意思相反。
疑惑:阿~被害人不是已死亡了嗎?怎麼表示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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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F
跟自己軋車~軋水車( •
小一上 (2019/03/25)
這題的重點應該就是“獨立”2字。不用想太多。
只要刑訴法條提到“獨立”的,就是
指不受被告意思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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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下列那一項有關選任辯護人的敘述是錯誤的? (A)每一被告選任辯護人,不得逾..-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