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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4.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超過幾年者,不得主張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之適 用?
(A)一年
(B)五年
(C)十年
(D)二十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Chris Lu 高二下 (2010/05/30)
第 425 條 (租賃物所有權之讓與) 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0F
江永慶 幼兒園下 (2017/08/06)

請問有無公證是差在哪邊???


舉證困難又是???

11F
為新人生奮鬥,不再更新 大二上 (2017/10/12)

(司法院網頁的說明):房屋出租訂立書面契約,經過公證之後,對於承租人交還房屋,給付租金及違約金,出租人返還押租金等事項,不須訴訟就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雙方權利獲得保障,糾紛也可避免。

**公證手續及費用請參 地方法院公證處***

舉證困難=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是都沒辦法拿出有公信力的證明。假如房客跟新屋主說我跟上一個房東簽約10年,就算房客能拿出契約給新屋主看,又如何知道這份文件是真是假? 若經過公證,那就沒什麼爭議了吧! (個人淺見) 

12F

24.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超過幾年者,不得主張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之適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