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住民身分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
未滿七歲之非原住民為年滿四十歲且無子女之原住民父母收養者,得取得原住民身分。
根據題意:丙滿七歲,而法規則是規定了兩個條件
1.收養者須年滿四十歲且無子女之原住民。2.被收養之非原住民須未滿七歲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因此受理申請之戶政事務所人員作不受理決定。
24 甲為排灣族原住民,今年 60 歲;乙為非原住民,今年 55 歲。二人因膝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