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之
進修教育,由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依需要附設進修學校實施之
短期補習教育,由學校、機關、團體或私人辦理,分技藝補習班及文理補n習班二類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日期: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A)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國民補習教育第 4 條國民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之。國民小學補習學校分初、高級二部,初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前三年,修業期限為六個月至一年;高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後三年,修業年限為一年六個月至二年。國民中學補習學校相當於國民中學,修業年限不得少於三年。(D)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附設進修學校→○進修教育第 5 條進修教育,由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依需要附設進修學校實施之。進修學校分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學校、專科進修學校、大學進修學校三級。各級進修學校,由同級、同類以上學校附設為限。偏遠地區應加強進修學校之設立。
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進修教育,由下列何者實施之? (A)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