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第六職等公務員甲因執行職務辦事不力,遭服務機關記過之懲處。若其不服,依現行..-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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蜻蛉 高三下 (2017/04/16)
現在多出情境題 可以看一些例子參考〔覆審 申訴 相關考古題〕1.警察人員認為防彈衣品質不良,可依公務員保障法提出: (A)復審、再復審 (B)聲明異議、抗告 (C)申訴、再申訴 (D)抗告、再抗告。2.A 縣地政局長甲因違法失職經該縣縣政府依公務員懲戒法之規定,將甲予以停職,並移送監察院,經監察院 彈劾後移付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予以懲戒。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將甲降一級改敍,甲遂申請復職,但遭到 A 縣縣政府予以否准。請問甲應如何依法提起救濟? (A)向中央主管機關提起訴願 (B)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復審 (C)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申訴 (D)直接提起行政訴訟3.下列何者不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復審? (A)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 (B)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時 (C)公務人員已亡故者,其遺族基於該公務人員身分所生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侵害時 (D)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認為不當時初等/五等/佐級◆人事行政大意- 96 年 -.....看完整詳解 |
35F 有朝,游成上榜的形狀(11 大三下 (2021/10/14)
回32F linda56789tw : 感謝您~資料 & 分析很詳細 ! =D 最後還請恕小妹為各位稍作結論 m(_ _)m ========= 依據 人事行政行為一覽表 的 【貳、任免銓審遷調 十、調任】 1.【主管】轉為【非】主管 + 仍【同】官等/階/職等/升遷序列 → 係【管理措施】 2.【一般人員】轉調 + 但已【不同】官等/階/職等/升遷序列 → 係【行政處分】 ------------- ※ 結論研析 : J785裡,正如 15F Larry 所提示的那段節錄 : 公保§77的 【不當管理措施 or 有關工作條件之措施或處置是否不當, 不具行政處分性質,不涉及違法性判斷, 自無於申訴、 再申訴決定後,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之問題】。 同時,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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