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37 條,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雙務契約應符合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之?
(A)雙方之給付應相當,並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B)行政契約須為代替行政處分
(C)契約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用途
(D)人民之給付應有助於機關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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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en Chiu 高二上 (2017/04/07)
第 135 條 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但依其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不在此限。(兩個法律上主體以行政法上的法律關係為標的,而發生變更、消滅行政法上權利義務時的合意)第.....看完整詳解
10F
wl02440581 大一上 (2020/04/21)

行政程序法

137   雙務契約
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互負給付義務者,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
二、人民之給付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
三、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應相當,並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行政處分之作成,行政機關無裁量權時,代替該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所約定之人民給付,以依第93條第一項規定得為附款者為限。
第一項契約應載明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及僅供該特定用途使用之意旨。

11F
吉霸昏(112國營企管兼職 大二下 (2020/04/23)
可替代行政處分,和解契約
12F
nemo(110雙榜,不鎖 高三下 (2021/06/16)
和解契約:雙方對事實或法律狀況不明,互相退讓而予以排除之契約
雙務契約: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契約,互負給付義務

14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37 條,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雙務契約應符合之規定,下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