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三特性
1.普遍性:法律是針對社會大眾的一般行為所訂定的基本界限,其普遍性隱含了平等的原則,凡相同情況均一體適用2.強制性:法律與其他社會規範最大的不同在於,法律是以國家公權力為後盾,對違反者施以強制性的制裁3.有限性:法律無法解決所有問題,仍有許多必須仰賴其他社會規範的情況。要真正發揮法律的功能,必須因時因地制宜,或要有其他政治、經濟、社會條件或政策、制度的配合。
法安定性原則:
係要求法律規範的內容必須處於一種穩定的狀態,使人民得以預測其行為將得到何種法律效果,而人民得相信政府的施政,不會無故朝令夕改。 法安定性原則的內涵包括法明確性原則、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等子概念。
21 法律是生活的基本界限,使社會大眾的行為有一定的規則可循。下列那一法律特性即..-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