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98.甲沉迷賭博,向地下錢莊借錢還賭債,但仍無法還清,在地下錢莊催討借款之下,乃思將其父乙所委託保管之金錶一只占為己有,準備俟時出售,經其父屢次催討仍不歸還。試問:依據現行刑法規定及實務見解,甲之行為應如何處斷?
(A)甲成立背信罪,但頇告訴乃論
(B)甲不成立侵占罪
(C)甲成立侵占罪,但頇告訴乃論
(D)甲成立侵占罪,不頇告訴乃論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1F
加油 大一上 (2016/12/13)

338 (竊電及親屬侵占罪之準用)

323條及第324條之規定,於本章之罪準用之。

>>

 

323 (準動產)

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

324 (親屬相盜罪)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1498.甲沉迷賭博,向地下錢莊借錢還賭債,但仍無法還清,在地下錢莊催討借款之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