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關於遺產稅與贈與稅之申報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遺產稅應由納稅義務..-阿摩線上測驗
2F Annie Chen 高一下 (2013/10/15)
想請問關於贈與稅申報的問題~ 如果一年內有兩次以上贈與行為, 那依遺贈稅法 第24條 除第二十條所規定之贈與外,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三十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 第19條 一年內有二次以上贈與者,應合併計算其贈與額,依前項規定計算稅額,減除其已繳之贈與稅額後,為當次之贈與稅額。 那麼不就應該是每次贈與行為後都要申報嗎? 而只是每次計算稅額時得以扣掉先前已繳的贈與稅額。 那麼C選項為什麼不對呢? > < 好困惑呀,煩請大家解惑 |
3F flytoskyxxx0 幼兒園下 (2014/10/17)
合併計算而申報 就等同合併申報了 條文後面是在說明當次稅額 請參考: 贈與人在同年內有2次以上之贈與行為,不論受贈人是否為同一個人,應於辦理後一次贈與稅申報時,連同該年內以前各次贈與合併申報。 http://www.ntbk.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939/8563309533184225343?tagCo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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