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下列何者在說明中央與地方政府權限劃分之標準,不是以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為對象,而是以事權之性質為對象?
(A)均權制度
(B)權力分立
(C)權能區分
(D)主權在民
統計: A(5889), B(1201), C(2420), D(529), E(0) #1027345
詳解 (共 10 筆)
權力分立 (有兩種)
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 (孟德斯鸠)
五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 (孙中山)
權能區分
人民有權(政權),政府有能(治能)
前者屬人民權,後者屬政府權,
人民的政權包含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政府的治權則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
均權制度 指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權限的劃分以事權事務之性質為對象,
15 下列何者在說明中央與地方政府權限劃分之標準,不是以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為對象,而是以事權之性 質為對象?
(A)均權制度 (就題目說不是以身份為對象(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而是以管理事情的權力來分(就是要分管理權,均權)
(B)權力分立 (分立二個字就不可能了,題目也沒說 中央和政府分開對立制衡的事蹟)
(C)權能區分 (權能 是人民有權 ,政府有能。但用在中央和地方 不可能變成 中有權、地方有能?且管的事情地方、政府同時都能有能力做的事無法區分要做的事的差別。)
(D)主權在民 (看不出人民有權力和 中央和政府的 遷拖性在那,無法解釋)
純字面來判斷,這算簡單問題
(A) 均權制度
憲法
第 111 條(中央與地方權限分配)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所謂均權制度,就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權限的劃分以事權事務之性質為對象使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得到合理解決。其優點為:防止中央的獨裁專制與地方分裂割據;適合中國特殊國情;順應世界政治情勢;使國家統一與地方自治兩不相妨。
(C)權能區分
權能區分:權能區分是國父在政治上的一項重要發明。所謂「權能區分」就是將人民管理政府與國事的「權」,與政府做事的「能」分開,使人民有權,政府有能,且使權與能平衡。亦即用人民的四個政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來管理政府的五個治權(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建立一個完全的民權政治機關。
資料來源:
台灣
1.http://www.nani.com.tw/nani/steacher/stzen/resourcearea/zenRa_b_old/zenRa_b3/zenRa_b3_3.jsp 2.摩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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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政府為提升國民素質、強化國家競爭力,教育部規劃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後,交由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單位配合辦理,並提出具體的做法,以期能於 103 年順利推動。上述內容最能說明何種政治理念?
(A)權能區分
(B)均權制度
(C)地方自治
(D)權力分立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