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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5 人民申請行政機關提供資訊,不服機關否准之決定,人民應先提出何種救濟?
(A)聲明異議
(B)訴願
(C)給付訴訟
(D)國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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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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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崇桓 大三上 (2011/10/26)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20 條 申請人對於政府機關就其申請提供、更正或補充政府.....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3F
Eleng Yu (2014/06/02)

我想這應與公資法20、21條的救濟有關。.....政府資訊所為之決定不服者者,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以及“受理訴願機關”及行政法院......。「行政救濟」與「受理訴願機關」這兩詞都表示政府所為之准駁決定是一行政處分,因此需提起訴願→課予義務訴訟救濟,而非給付訴訟。



 

14F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19/05/07)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20 條 (行政救濟)

申請人對於政府機關就其申請提供、更正或補充政府資訊所為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立法理由】

明定申請人不服政府機關就其申請提供、更正或補充政府資訊所為之決定時,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以資救濟,確保權益。
15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研二下 (2019/11/17)

申請人對於政府機關就其申請提供、更正或補充政府資訊所為之決定不服 者,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15 人民申請行政機關提供資訊,不服機關否准之決定,人民應先提出何種救濟?(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