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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5 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宜之用之權,稱為:
(A)地上權
(B)不動產役權
(C)農育權
(D)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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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Shine Li 高三下 (2011/07/12)
所有權:所有權人在法令內範圍內,得自由占有、管理、使用、利用、收益、處分、保存、改良所有物,並排除他人干涉之權利。地上權:以他人土地上有建築物,或有其他工作物或竹木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利。永佃權:支付佃租,永久在他人土地上為耕作或畜牧之權利。地役權:以他人之土地(供役地),供自己土地(需役地)便宜之使用的權利。所謂便宜,意指經濟上或方便相宜之效用而言。如通行、汲水、採光等。抵押權:債務人或第三人對債權人,提供不動產作為債務擔保,但不轉移占有。在債務人未受清還時,債權人得就擔保之不動產,.....看完整詳解
2F
Ming Yang 國一下 (2014/09/26)
地役權=不動產役權!
3F
mud 小一下 (2016/06/21)

(A)地上權
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

(B)地役權
已修改為不動產役權
不動產役權: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晀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

(C)永佃權
己刪除,而另新增農育權之規定
農育權: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之權

(D)典權
支付典價在他人之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於他人不回贖時,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之權

4F
derek801204 小五下 (2019/12/02)

 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宜之用之權,稱為:不動產役權(以前地役權)

15 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宜之用之權,稱為:(A)地上權(B)不動產役權(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