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以我國現行的憲政制度而言,不可能會出現下列那一種情況?
(A)罷免行政院院長
(B)共治政府(cohabitation)
(C)國會發動不信任投票
(D)內閣總辭
統計: A(2811), B(1071), C(117), D(221), E(0) #1788830
詳解 (共 10 筆)
行政院長並非由選舉產生的,所以選項(A)罷免行政院長的情形不可能發生,由選舉產生的才可罷免。
其實臺灣是有左右共治過,陳水扁2000年執政的時候,有任命國民黨的唐飛擔任行政院長,
但是期間非常短,而且人事協商幾乎都是破局的。
我國:混合制(內閣+總統)
→雙首長、半總統、換軌制
→有一民選的總統和來自議會同意的總理→兩人同居共享行政權,權限劃分模糊常有鬥爭
→身分上分立→不可兼任(總統制)
→職權上分立又融合→三權分立不可侵犯(總統制)
→可以使對方提前去職(內閣制)
→制衡方式:罷免、彈劾、不信任案→解散國會、否決權、副署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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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401:罷免權乃人民參政權之一種,憲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
→所以只有由人民選出來的才可以用罷免的方式使之去職,像是總統
→而由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產生之當選人,因無原選舉區可資歸屬,自無適用罷免規定之餘地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故也不適用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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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共治
→最高行首的總統和總理二職分由不同陣營擔任,形成兩元對立的政治形態
→只會出現再混合制,是僵局的解局方法之一
→是一考量新舊民意和民主回應的政治現象
→中華民國本有兩次機會但被政治菁英拒絕:陳水扁(民)第一任時以為執政考量拒絕國會(國)
馬英九(國)最後兩年,蔡英文(民)以憲政考量拒絕
個人理解:
我國是可能出現 只是未曾出現 總統選舉之後 如果在野黨勝選 執政黨是可以選擇在野黨的人選當行政首長
馬前總統有提出提前組閣 但民進黨拒絕了
唐飛那時應該不是國民黨黨主席吧!所以不算左右共治吧!(個人見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