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擬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相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得共同擬訂改制計畫,經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同意後,由下列何者最終核定?
(A) 總統
(B) 立法院
(C) 行政院
(D)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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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9), B(2989), C(8093), D(35), E(0) #355265
統計: A(159), B(2989), C(8093), D(35), E(0) #355265
詳解 (共 6 筆)
#464135
太重要的事了→所以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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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775
| 第 7-1 條 | 內政部基於全國國土合理規劃及區域均衡發展之需要,擬將縣(市)改制 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應擬訂改制計畫,徵詢 相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意見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縣(市)擬改制為直轄市者,縣(市)政府得擬訂改制計畫,經縣(市) 議會同意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縣(市)擬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相關直轄市政 府、縣(市)政府得共同擬訂改制計畫,經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 會同意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行政院收到內政部陳報改制計畫,應於六個月內決定之。 內政部應於收到行政院核定公文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將改制計畫發布,並 公告改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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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582
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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