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
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
直轄市間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
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
鄉鎮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
憲法第 111 條 (中央與地方權限分配)
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15 依憲法第 111 條規定,中央與地方權限發生爭議時,應由那一機關解決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