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因下列何種情形而廢止授益行政處分時,應給予相對人..-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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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lin鐵佐事務已上榜 大二下 (2019/08/27)
第123條(授益處分之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 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第126條(廢止授益處分之信賴補償)原處分機關依第一百二十三條第四款、第五款規定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者,對受益人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第一百二十條第二項、第三項及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補償準用之。---原處分機關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後,應予受益人損失補償之情形,下列何者屬之? (A)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B)法規准許廢止者 (C)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D)受益人未履行行政處分所附之負擔者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05 年 - 105年.....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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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Roy衝衝虎 (三等上岸) 大三下 (2020/10/10)
(A)行政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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