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之行政契約,下列何者非契約無效之事由?..-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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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有朋友了 讚 大一上 (2024/06/29)
(A) 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之雙務行政契約,未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無效
行程法§142第4款:
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四、締結之雙務契約,未符合第一百三十七條之規定者。
行程法§137第1款:
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互負給付義務者,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 (B) 依法應經其他行政機關同意之行政處分,以行政契約代替時,其締結未經該其他機關同意➝尚未生效 行程法§140第2項: 行政處分之作成,依法規之規定應經其他行政機關之核准、同意或會同辦 理者,代替該行政處分而締結之行政契約,亦應經該行政機關之核准、同 意或會同辦理,始生效力。(始=才) (C) 行政機...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