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題讓我想到昨天的新聞-->
媽媽嘴老闆呂炳宏被死者張翠萍家屬提告民事賠償,高院法官認為他身為老闆應該要善盡監督員工的責任,判他連同另外兩位股東要連帶賠償368萬元,看到這個判決結果,讓呂炳宏覺得好冤枉。他表示謝依涵在行兇以前,行為舉止都相當正常,這樣以後不知道老闆到底該用什麼標準雇用員工
15 依行政罰法規定,除處罰行為之私法人外,如欲擴張處罰該私法人之董事或其他有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