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AC民法消滅時效完成 不過A改成債...
行政程序法第131條
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人民10年,行政機關5年。
自創瞎口訣: 關5年, 人死了(機關5年, 人民10年)
15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消滅時效完成時,其效力為何? (A)請求權人取得時效抗辯..-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