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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如受任何人之歧視,得提起申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受歧視之因素,不包括:國籍、出生地、參與特定社會團體、不同政治理念
(B)須權利受不法侵害
(C)申訴之提起,應自知悉受歧視之次日起 2 個月內以書面或言詞為之,但侵害發生已逾 6 個月者,不得提起
(D)申訴之決定,應自主管機關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 12 個月內為之
移民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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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年 - 102 普通考試_戶政: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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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uki
高二下 (2013/07/28)
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 第 2 條 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對於任何人以國籍、種族、膚色、階級、出生地等因 素所為歧視,致權利受不法侵害者,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得向主管 機關提起申 第 3 條 申訴之提起,應自知悉受歧視致權利受不法侵害之次日起二個月內以書面 為之。但侵害發生已逾一年者,不得提起。 前項申訴之提起,以主管機關收受申訴書之日期為準。但以掛號郵寄方式 向主管機關提出者,以交郵當日之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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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la
高一上 (2014/08/08)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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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Jas
小三下 (2015/01/27)
【比較】受歧視之因素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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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山花
大一下 (2019/07/11)
在阿摩上面看到的口訣:出國接副總(★★、...
(內容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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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如受任何人之歧視,得提起申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