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修法
四.縣 (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簡單來說就是中央跟地方吵起來,立法院當和事佬出來解決
15 我國憲法列舉中央與地方雙方管轄的事項,若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依據憲法第11..-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