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按照刑法規定,下列保安處分,何者在刑之執行後,方執行該處分?
(A)因酗酒犯罪而認酗酒成癮有再犯之虞的禁戒處分
(B)施用毒品成癮者的禁戒處分
(C)因性犯罪認有再犯危險的強制治療
(D)有犯罪習慣而犯罪的強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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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 B(51), C(311), D(102), E(0) #3865368
統計: A(34), B(51), C(311), D(102), E(0) #3865368
詳解 (共 3 筆)
#7399889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總則關於保安處分執行時機的規定,我國保安處分區分為「刑前處分」與「刑後處分」:
- ⭕ (c) 正確:屬於「刑後處分」
根據《刑法》第 91 條之 1 規定,因性犯罪(如強制性交、猥褻等)認有再犯危險而宣告之強制治療,應於刑之執行完畢、免除或赦免後執行之。 - ❌ (a) 錯誤:屬於「刑前處分」
根據《刑法》第 89 條規定,因酗酒犯罪而認酗酒成癮有再犯之虞的禁戒處分,應於刑之執行前執行之。 - ❌ (b) 錯誤:屬於「刑前處分」
根據《刑法》第 88 條規定,施用毒品成癮者的禁戒處分,應於刑之執行前執行之。 - ❌ (d) 錯誤:屬於「刑前處分」
根據《刑法》第 90 條規定,有犯罪習慣而犯罪之強制工作,法律規定應於刑之執行前執行
(備註:此條文已於民國 110 年被大法官釋字第 812 號解釋宣告違憲失效,但依原條文文字其性質仍屬於刑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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