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行使公權力之「方式」:1.法律直接授權:如船長、機長2.依法以行政處分之方式:財政部➡️中信銀➡️彩券行3.依法以行政契約的方式:監理機關➡️民間汽車修配廠-參考林清老師筆記
委託辦理汽車定期檢驗公路監理機關與民間業者之間所簽訂之汽車委檢驗合約書,在性質上屬於「行政契約」行政程序法第165條本法所稱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補充/延伸】行政程序法第16條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前項情形,應將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第一項委託所需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由行政機關支付之委託行使公權力除法定委託的狀況外,實務上意定委託常常透過行政契約的方式為之。然而行政機關仍然應踐行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管轄移轉之程序
15 甲前往公路主管機關委託之民間汽車修護廠辦理汽車檢驗,該委託係何法律性質?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