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所有權→764II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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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地上權
丙→抵押權
丁→權利質權
764II但
前項拋棄,第三人有以該物權為標的物之其他物權或於該物權有其他法律上之利益者,非經該第三人同意,不得為之。
所以甲乙丙若拋棄物權,會影響其他人(乙丙丁)權益 。
地上權 Erbbaurecht 地上権
地上權在民法上是除了自有的土地以外,可以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種權利,所以被歸屬為「用益物權」。例如:A為了能在B的土地上建築房屋,兩人協議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租用其土地,並向地政機關辦理設定地上權登記。登記後,A便成為該土地的地上權人,並取得物權。
15 甲將其所有土地供乙設定 30 年為限之普通地上權後,乙以該地上權供丙設定抵..-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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