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關於總統之憲法上人事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任命行政院院長 (B)..-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3F 起床塔冊啦(111警特已上 小六下 (2022/03/02)
(A)憲增3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 (B)立法院組織法3「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產生;其選舉辦法,另定之。」 (C)憲增5「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D)憲法104「監察院設審計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
4F Lucy 大二下 (2022/11/26)
(A)憲增修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55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57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