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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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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地政:土地法大意(重複)#1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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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地政:土地法大意(重複)#13949 |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地政:土地法大意(重複)#13949
年份:
102年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
15.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政府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規定地價後,原則上每5年重新規定地價1次,必要時,得延長之
(B)主管機關依調查之地價資料,採宗地估價方式,逐筆查計地價,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
(C)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D)編造總歸戶冊時,應以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之土地,為歸戶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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