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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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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111 連江縣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新進教師聯合甄選幼兒園教師題目試卷:幼兒園教育專業科目#10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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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1年 - 111 連江縣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新進教師聯合甄選幼兒園教師題目試卷:幼兒園教育專業科目#109816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1年 - 111 連江縣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新進教師聯合甄選幼兒園教師題目試卷:幼兒園教育專業科目#109816
年份:
111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
15.我國在 2006 年修改教育基本法,禁止校園體罰。此次修法的意義在於何者?
(A)限縮教師權益, 惡化教育環境
(B)加入國際主流社會,進入國際組織
(C)保障學生身體自主權,不受侵犯
(D) 幼兒不管在家或在學校都受到保護,不受體罰。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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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游~游~游上岸!
B1 · 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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