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有關從物之要件,包括下列何者? (A)非主物之成分 (B)同屬於一人者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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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顯示者四六人 高三上 (2021/10/05)
(二)從物:從物亦為獨立之物,惟其之存在與另一獨立之物具有相當密切之關係,與另一獨立之物有主從關係。就從物本身,無論法律上或經濟上皆有從屬性,其能為動產,亦得為不動產(如附屬房屋之車庫)。 從物之判斷,並非僅依法律體系之價值判斷,尚須以社會通常觀念或交易習慣定之,實為不確定之法律概念。此外,通說[1]認為從物需該當四要件,分述如下: 1. 非主物之成分: 依上開所述,從物雖有從屬性,惟其仍屬獨立之物,於結構上並非有一體性。無須經毀損或變更其性質,即可將主物及從物,輕易分離。故從物之解釋僅為法律上及經濟上之概念,而非物理上從屬於主物。 2. 常助主物效用: 此指之效用,係經濟上能幫助主物增進效...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