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題目:15.無法投遞之包裹經寄件人表示拋棄者: (A) 郵局得依無主物先占之規定取得所有權 (B) 郵局得任意處分 (C) 應由原寄郵局招領揭示一個月,屆期無人領取者,始為 無著郵件 (D) 視為無著郵件,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修改成為15.無法投遞之包裹經寄件人表示拋棄者: (A) 郵局得依無主物先占之規定取得所有權 (B) 郵局得任意處分 (C) 應由原寄郵局招領揭示一個月,屆期無人領取者,始為 無著郵件 (D) 視為無著郵件,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郵件處理規則 #15第二項
無法投遞之包裹經寄件人表示拋棄者,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15.無法投遞之包裹經寄件人表示拋棄者: (A) 郵局得依無主物先占之規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