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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5. 規避、妨礙、拒絕主管機關或會同警察機關檢查者,如何處罰?
(A)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下罰金
(B)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鍰
(C)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D)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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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yi Chen 高三下 (2012/07/04)
規避、妨礙、拒絕主管機關或會同警察機關檢.....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8F
Mary 大二下 (2020/02/07)
郵政法第43條:違反第二十八條規定,規避、妨礙、拒絕檢查或提供資料者, 處新臺幣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郵政法第28條:主管機關得派員或會同警察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違反本法之場所

實施檢查,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該場所之所有人、負責人、居住人、看
守人、使用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9F
林奕佐 大一上 (2023/12/30)

郵政法
第五章 罰則
第四十三條
 違反第二十八條規定,規避、妨礙、
拒絕檢查或提供資料者,處新臺幣二萬元
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
罰。

引用條文
郵政法
第二十八條
 主管機關得派員或會同警察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
進入違反本法之場所實施檢查,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該
場所之所有人、負責人、居住人、看守人、使用人或可為
其代表之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10F
林奕佐 大一上 (2023/12/30)

罰2萬以上到10萬以下罰鍰,相關郵政法條:
第四十條
 1 違反第六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二
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
其停止該等行為;未停止者,得按次處
罰。
 2 違反第六條之一規定者,經主管
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
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
得按次處罰。

引用條文
郵政法
第六條
 1 除中華郵政公司及受其委託者外,任何人不得以遞
送下列文件為營業。但國內、外互寄之跨境文件,不在此
限:
 一、明信片。
 二、郵簡。
 三、信函:
 (一)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公法人、公
營事業機構或軍事單位所交寄。
 (二)前目以外之人所交寄,且單件重量五百公克以
下或單件資費不逾十三倍基礎郵資。
 2 運送業者,除附送與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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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規避、妨礙、拒絕主管機關或會同警察機關檢查者,如何處罰?(A)處新台幣二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