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下列哪一組是象形字?
(A)巴、它
(B)合、休
(C)堂、作
(D)寸、亦
統計: A(2073), B(842), C(249), D(991), E(0) #395355
詳解 (共 8 筆)
巴:蟲也。或曰食象蛇。象形。
它:虫也。从虫而長,象冤曲垂尾形。
(2)六書並非中國文字所專有。
(3)先有六書之實,後有六書之名。
(4)六書的目次為: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一、象形:
定義:說文解字敘:「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
類別:
a.專象一物。
b.屬獨體之「文」。
字數:說文解字中,象形之字凡三百六十四文。
例:豆、木、眉、石、鳥、朋、尸、禾、來。
二、指事:
定義:說文解字敘:「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類別:
a.博類眾物,為抽象意念之表達,多為動詞、形容詞。
b.屬獨體之「文」
字數:說文解字中,指事之字凡一百二十五文。
舉例:文、八、牟、亦、丸、夕、匕等。
三、會意:
定義:說文解字敘:「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
類別:
a.為合體之「字」。(形與形相益)
b.會意必合二體以上以成字,且個體皆可獨立成文。
組合方式:
a.正例:純粹會合同體或異體之字,無所增損變易。
例:武、信、染、寒。
b.變例:會合諸文之外,又加以增損變化者。
例:步、昏、宋、畫、爨等。
c.會意兼聲者:
例:春字為日、艸、屯亦聲。婢、女、卑,卑亦聲。
四、形聲:
定義:說文解字敘:「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類別:
a.為合體之「字」。(形與聲相益)
b.形聲字,既能表意,又能表音,與會意之只能表意者迥然有別。
組合方式:
a.正例:由一形一聲相配,而形符聲符俱完整無缺者。
例:江、河、思、普、團、聞。
b.變例:形符或聲符有所增損變易,或由多形或多聲相配者。
例:牽(牛,玄聲,象牽牛之縻)。弒(殺省,式聲)。寶( 玉貝,缶聲)。
特性:
a.正例:由一形一聲相配,而形符聲符俱完整無缺者。
b.中國文字的構造在形符,而其運用則在聲符。
c.形聲字頗合科學原理,實為最進步之文字。
d.其比例占所有文章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B)合:本義上蓋下器→象形。《説文解字》:「合口也。从亼,从口」→會意
/休:本義在樹蔭下乘涼休息。《説文解字》:「休,息止也。从人依木」→會意
(C)堂:本義王宮的大殿正廳→形聲+會意。《説文解字》:「堂,殿也。从土,尚聲」→形聲+會意
/作:源字為「乍」,本義木匠用刀具砍斫削刻,製作器物。《説文解字》:「起也。从人,从乍」→會意
(D)寸:本義切脈位置,離手腕十分的脈口→指事。《説文解字》:「十分也。从又,从一。」→會意
/亦:本義人的兩腋→指事。《説文解字》:「人之臂亦也。从大,象兩亦之形。」→象形。後因「亦」有音無字而假借「亦」
(A)巴:本義手臂明顯大而長而擅於攀爬的人→象形。《說文解字》:「蟲也。或曰食象蛇。」→象形。後「巴」假借為期望
/它:「蛇」的本字,與「虫」、「也」同源,本義蛇→象形。《說文解字》:「虫ㄏㄨㄟˇ也。从虫而長,象冤曲垂尾形。」→象形。後「它」假借為代名詞「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