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宣告解散立法院的先決條件為何?
(A)立法院通過總統及副總統之彈劾案
(B)立法院否決行政院提出之法律案
(C)立法院拒審行政院提出之預算案
(D)立法院通過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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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1), B(41), C(98), D(5511), E(0) #161151
統計: A(161), B(41), C(98), D(5511), E(0) #161151
詳解 (共 2 筆)
#3306023
|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
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
法院。
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
法院。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
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
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
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
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
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
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
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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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9865
(A) 彈劾總統副總統:立法院通過彈劾案不會導致立法院解散,而是會移送憲法法庭審理總統或副總統是否應被免職。
(B) 否決法律案:這是立法院的正常職權行使,不會導致立法院解散。行政院可以針對法律案提出覆議。
(C) 拒審預算案:這也是立法院行使職權的方式,不會導致立法院解散。
(D) 通過不信任案:這是唯一可能導致立法院解散的情況。當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投下不信任票並通過後,行政院院長在辭職前,有權利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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