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契約副本送交全權委託保管機構。全權委託投資契約,應與客戶個別簽訂,
除法令或本會另有規定外, 不得接受共同委任或信託
應再另依信託業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記載各款事項:
一、契約當事人之名稱及地址。
二、簽約後可要求解約之事由及期限。
三、委託投資時之委託投資資產。
15. 有關投信投顧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全權委託投資契約之規定,何者為非?..-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