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貨車裝載整體物品之長度、高度、寬度超過規定,應向警察機關申 請核發臨..-阿摩線上測驗
1F 傻小德 高三上 (2016/05/2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八十條 貨車裝載整體物品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填具申請書, 繪製裝載圖,向起運地或車籍所在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 核發臨時通行證,憑證行駛。 一、裝載整體物品之長度、高度、寬度超過前條之規定 者。 二、裝載整體物品之軸重、總重量或總聯結重量超過第 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限制者。 前項裝載整體物品行駛於高速公路之汽車,其長度超過 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重量超過前項第二款規 定,寬度超過三‧二五公尺,高度超過四‧二公尺者, 接受申請之公路監理機關應先洽經高速公路管理機關認 可後,始得核發通行證。 同一事業機構或公司行號,經常以同一汽車裝載同一性 質規格之物品時,得依前二項規定申請核發六個月以內 之臨時通行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