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下列有關工會法規定之說明,何者最正確? (A)工會會員之除名經會員大會..-阿摩線上測驗
3F Grace Huang 大一上 (2019/01/04)
(A)工會會員之除名經會員大會同意前,應給予其陳述意見之機會 => (工會法第26條) (B)工會之常務理事任期不得超過 4 年,不得連任 => 是理事長連選得連任1次,其他幹部沒有規定(工會法第20條) (C)工會會員之經常會費不得低於 1 日工資所得 => 入會費每人不得低於入會時之1日工資所得。 經常會費不得低於該會員當月工資之0.5%(工會法第28條) (D)產業工會之理事長得以全日或半日之公假辦理會務 => 是企業工會理事長或全國性工會聯合組織理事長,才有半日或全日之公假辦理會務。不是產業工會。(工會法第36條) |
4F 蔡大芳 高三下 (2021/01/05)
39 下列有關工會法規定之說明,何者最正確? (A)工會會員之除名經會員大會同意前,應給予其陳述意見之機會(O) 工會法第26條第三項 會員之停權或除名,於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前,應給予其陳述意 工會法第20條 工會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副理事長、理事長及監事會召集 工會法第28條第二項 前項入會費,每人不得低於其入會時之一日工資所得。經常會費不得低於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