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於股東會中以書面反對公司重大行為(如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之決議,得請求公司買回其股份.收回或收買之股份,公司應於六個月內,按市價將其出售。
33.某公司擬讓與主要營業,召開股東會時,某些股東要求公司收買其股份,則公司收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