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行政法院之裁定不服者,應提起抗告(告定了)對於行政法院之判決不服者,應提起上訴(速決)
針對 程序法 裁定→抗告
程序法:乃規定為實現實體法上之權利義務所應採取手段或手續有關的法律。 (EX: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行政程序法…etc。)
針對 實體法 判決→上訴
實體法:直接規定人之權利義務的實體關係,即是規定人民權利義務發生、消滅與變更之法律。 (EX:憲法、民法、刑法、商法…etc。)
48 對於行政法院之裁定不服者,應如何救濟? (A)提起上訴 (B)提起抗告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