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機關依採購法第93條辦理共同供應契約採購,下列何者敘述為錯誤? (A)招標..-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candy0973 高二下 (2017/12/19)
(A)→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4 機關辦理本契約之招標文件,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視需要載明下列事項: 一、招標標的之名稱、技術規格、供應區域、預估採購總數量、每次最低採購量、每次最高採購量、報價條件、通知得標廠商供應之程序、廠商每次供應之履約期限、包裝、驗收、保固、爭議處理或其他商業條款。 二、價格及履約期限得因地區而異者,其所適用之各個地區。 三、本契約之有效期及有效期屆滿或終止前發出之訂購通知均屬有效。 四、廠商於本契約之有效期內對一般大眾之促銷或減讓活動,其價格或條件優於本契約時,應一併適用於適用機關。 五、適用機關。 六、前款以外之機關,於徵得廠商同意後,得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 七、本契約變更之程序及條件。 八、終止或解除本契約之條件。 九、訂約機關及廠商之名稱、地址、.....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1F
|
3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