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有關行政訴訟繫屬中,原處分之執行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原處分之執行..-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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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Frogman(已考上) 高三下 (2018/03/06)
第116條(行政訴訟不停止執行之原則(一)) ①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A)。 ②行政訴訟繫屬中,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得依職權或依聲請(B)裁定停止執行。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或原告之訴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不得為之。 ④行政法院為前二項裁定前,應先徵詢當事人之意見(C)。如原處分或決定機關已依職權或依聲請停止執行者,應為駁回聲請之裁定。 第119條(停止執行裁定之抗告) 關於停止執行或撤銷停止執行之裁定,得為抗告(D)。 所以ACD都對。B要改為職權和聲請都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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