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 下列那一種情形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救濟?
(A)公職人員選舉無效、當選無效事件
(B)教師升等事項
(C)公務員懲戒事項
(D)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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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力量 大二下 (2017/03/10)
政黨違憲解散事件-憲法法庭 刑事補償事件-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 公務員懲戒事件-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法官法所規定之法官、檢察官懲戒案件及法官職務案件-司法院 職務法庭選舉或罷免無效、當選無效、罷免案通過無效及罷免案否決無效之訴訟。-普通法院 國家賠.....看完整詳解
1F
原子力量 大二下 (2017/03/10)

公法爭議而不得提行政訴訟之情形:

1、憲法爭議

2、律師懲戒

3、國賠

4、選罷事件

5、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事件

6、公務員懲戒

7、刑事補償

2F
原子力量 大二下 (2017/03/10)
哪些案件是屬於公法爭議,但法律特別規定不屬行政法院審理?(來源:司法院) 依照目前的法律規定,下列事件雖然是公法爭議,但是,法律特別規定不屬行政法院審理: 現-政黨違憲解散事件。 行-刑事補償事件。 公-公務員懲戒事件。 關-依法官法所規定之法官、檢察官懲戒案件及法官職務案件。 免-選舉或罷免無效、當選無效、罷免案通過無效及罷免案否決無效之訴訟。 賠-國家賠償事件。但如於提起行政訴訟時,合併請求損害賠償者,則行政法院有審判權。 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事件。 率-律師懲戒事件。

16.下列那一種情形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救濟? (A)公職人員選舉無效、當選無效事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