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整理有教無類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of 2001,Public Law 107-110),又譯為不讓任何孩子落後法案,簡稱為NCLB。
法案是美國前總統布希於2002年1月8日所簽署,該法的主要目的在縮小中小學的學習落差。
在美國,不同族裔的小孩在學業表現有明顯的不同。過去的中小學教育,對各族裔學生都一視同仁,並不把拉拔弱勢學生學業表現,縮小各族裔學習落差的議題當作是教育當局的責任,導致各族裔學生的學業表現落差很大。
NCLB法案的頒訂,卻是基於完全不同的思維,該法案正視不同族群間的學習落差,並積極加以矯正,對於在第一線教育學生的學校教育人員,以拉拔少數族裔及弱勢學生的重責大任,同時明令獎懲,充份展現企圖藉助...
NCLB法案的頒訂,卻是基於完全不同的思維,該法案正視不同族群間的學習落差,並積極加以矯正,對於在第一線教育學生的學校教育人員,以拉拔少數族裔及弱勢學生的重責大任,同時明令獎懲,充份展現企圖藉助教育手段拉拔弱勢族裔,消弭社會不公的強大決心。
茲將NCLB法案內容重點摘述如下(駐美國代表處文化組,2012):
1. 各校必須達成各州每年所訂的閱讀及數學目標。
2. 要求各州每年必須實施3~8年級學生閱讀和數學的測驗,並在2007~2008年前實施K-12三個階段中每階段一次的科學測驗。各州都要有學生樣本參加4和8年級閱讀及數學的全國教育進步測驗。
3. 要求對於持續無法達成目標學校,應提供學生選擇其他公立學校與補救教學的機會。
4. 要求各州確保教師必須至少具備學士學位並具備合格證書。
5. 要求貧困學區的學校更應施行K-3年級閱讀優先計畫。
6. 若有學校連續5年未達目標,各州可有5個處置方式:(1)更換教職員;(2)轉型為特許學校;(3)州政府接管;(4)外部公司控管;(5)徹底變革重組。
7. 要求各州將學生測驗所得分數,依背景進行不同群組的數據分析,以確保學校重視不同背景學生進步情形,並公布周知。
8. 特別強調撥款補助高貧困學區,改進不利地區學生學業成就。
歐巴馬政府考量現況需要,在2011年9月23日宣布「NCLB的彈性計畫」,作為新修正案未通過前的過渡性行政措施,以此換取執行NCLB法案的部分彈性(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文化組,2012)。自從2011年秋季迄今,全美已有37個州及華盛頓特區獲准通過此計畫(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2013),得以獲得下列幾項教育政策的彈性﹕
1. 以設定高中生達成「大學與職涯準備度」表現目標,取代NCLB法案規定2014年必須達成百分百精熟目標。
2. 以設計地方化的中介策略,取代中央聯邦教育部所訂定的一體適用補救策略。
3. 以多元評量方法,取代單一測驗評量法。
4. 具有更多運用經費彈性(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文化組,2012)。
整體而言,NCLB法案要求各州對所有的公立學校實行績效責任制,美國各界至今對於NCLB法案雖然褒貶不一,但儘管如此,NCLB法案的許多措施目前仍然深刻影響全美教育施政。參考資料: https://epaper.naer.edu.tw/edm.php?grp_no=5&edm_no=93&content_no=2288
補充:
2002年「別讓孩子落後」(No Child Left Behind)→2015年「每個學生都成功」(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 (修正並取代前者)
33.「績效責任制」(accountability)是美國「不讓任何孩子落後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