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37 條
雇主設置之固定梯,應依下列規定:一、具有堅固之構造。二、應等間隔設置踏條。三、踏條與牆壁間應保持十六點五公分以上之淨距。四、應有防止梯移位之措施。五、不得有妨礙工作人員通行之障礙物。六、平台用漏空格條製成者,其縫間隙不得超過三公分;超過時,應裝置 鐵絲網防護。七、梯之頂端應突出板面六十公分以上。八、梯長連續超過六公尺時,應每隔九公尺以下設一平台,並應於距梯底 二公尺以上部分,設置護籠或其他保護裝置。但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不在此限:
42.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雇主設置之固定梯子,梯長連續超過六公尺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