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組織法第57條第1項 ★★★★★★★,...
須注意: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並經總統於2019年1月4日公布,自2019年7月4日起施行,刪除法院組織法現行條文第57條、行政法院組織法現行條文第16條之規定,廢除判例選編、變更制度及決議統一法律見解制度。
我國法院的判例,係根據何種規定而做成的? (A)法律(B) 命令(C) 習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