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 第 69 條
登記人員或利害關係人,於登記完畢後,發見登記錯誤或遺漏時,非以書
面聲請該管上級機關查明核准後,不得更正。但登記錯誤或遺漏,純屬登
記人員記載時之疏忽,並有原始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可稽者,由登記機關逕
行更正之。
10.依土地法規定,登記人員於登記完畢後,發現登記錯誤或遺漏時,應聲請上級機關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