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14F
我是依「信賴保護原則」下去判斷的。
其無信賴保護之行政處分即屬違法,而違法並非無效,應要撤銷方能「溯及既往」而變成無效。
撤銷和無效的討論
行政程序法第110條
III 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廢止,或未因其他事由而失效者,其效力繼續存在。
→違法的行政處分或合法的行政處分在廢棄 (撤銷、廢止) 前都是有效的
IV 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
效力未定的討論
行政程序法第140條
行政契約依約定內容履行將侵害第三人之權利者,應經該第三人書面之同
意,始生效力。
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有撤銷原因
19 行政處分如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當然無效 (B)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