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關於刑法第 123 條準受賄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行為人於行為..-阿摩線上測驗
14F 卷卷 Majie(離上榜差 大二下 (2019/07/17)
【準受賄罪之意義、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 ★刑法第123條:「於未為公務員或仲裁人時,預以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於為公務員或仲裁人後履行者,以公務員或仲裁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論。」稱為準受賄罪,其構成要件如下: (一)須於未為公務員或仲裁人時為之。(A) (二)須預以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預以職務上之行為」乃專指其職務上所掌理之事務而言,其為違法或不違法而受賄均包括在內,即或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而受賄,或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而受賄,或為因而違背職務之行為而受賄。是以準受賄罪有三種犯罪型態(即普通賄賂罪、違背職務受賄罪及因而違背職務之行為受... 查看完整內容 |
15F hchungw 研一上 (2020/08/21)
受賄罪例題: Q.甲因心肌梗塞送公立醫院急救,經醫師乙急救後脫離險境,甲為酬謝乙,致贈價值數萬元之金牌一面給 乙,乙亦予以收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對於公務員職務上之行為行賄罪 (B)甲成立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上之行為行賄罪 (C)乙不具公務員身分,所以不成立公務員受賄罪 (D)乙屬於業務上之正當行為,所以不罰 *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 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 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 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 之公共事務者。 Q.甲向負責工程招標之公務員乙關說,希望乙能... 查看完整內容 |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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