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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3 關於刑法第 128 條越權受理訴訟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本罪所謂之訴訟事件,包含行政訴訟
(B)本罪之主觀要件限於行為人明知之情形
(C)本罪之行為主體包含一般公務員
(D)本罪之行為包含應受理而不受理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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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Tangerine Hsu 高三上 (2017/04/20)
128 越權受理罪:公務員對於訴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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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幫按讚 大四上 (2018/03/26)

33 關於刑法第 128 條越權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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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109台電正取‼️ 大一下 (2019/02/27)
本條公務員的意思,為負責審判的法官。本條的用意在於法官應於審判前審酌是否有審判權,如果沒有就應移送該管法院;如果沒有移送,逕自審理並做出判決,即為該當。
14F
coffee 博二上 (2019/06/08)

(D)本罪之行為包含應受理而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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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關於刑法第 128 條越權受理訴訟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本罪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