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這是辨別為過失嗎?
過失
1.結果原因-行為與結果間具因果關係 2.行為不法-行為人違反客觀注意義務之行為 3.結果不法-行為之結果在客觀上可預見
我認為是否應判別為客觀不具可預見性。
所以也不算過失嗎?
所以沒人犯罪?
這一題的行為人不知道其行為會導致犯罪結果之發生,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所以不罰(刑法第十二條)。
過失必須構成的要件:行為違反注意義務,或者結果預見的可能性,可以避免卻沒有盡力避免釀成悲劇,便是過失犯。但如果結果的發生無可避免,因缺乏結果不法,尚不構成過失犯。
這題貌似也可以主張信賴原則?,劇組算是一個具有分工合作性質的團隊,甲可以主張他信賴劇組其他工作人員應該也會善盡自己得職責做好自己的工作,就一般人認知演戲是用假槍所以甲出於信賴信賴工作人員會給他假槍而不是真槍以此主張阻卻違法
1581.在某製片廠棚內正拍攝黑道火拼影集,扮演黑道份子的甲依劇本持槍朝扮演警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