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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6.自首制度的用意在獎勵犯人悔過自新,並使偵查機關容易明瞭犯罪的真相,不致牽連無辜。下 列何者合於自首要件?
(A)在犯罪未發覺前為之
(B)在犯罪發覺後為之
(C)告知自己所為的犯罪行為
(D)告知所知悉的他人犯罪行為
(E)向有偵查權之機關或該管公務員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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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侍 大一下 (2017/06/11)
自首:犯人在犯罪未被發覺前向該管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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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小亮 國三下 (2019/06/20)
犯人在犯罪未發覺之前,向該管公務員告知其犯罪,而不逃避接受裁判,即與刑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自首之條件相符,不以言明「自首」並「願受裁判」為必要。
3F
陳小憲 幼兒園下 (2019/11/03)

自首必須符合下列要件:
    (一)自首必須在犯罪未發覺為之。所謂未發覺,是指有偵查權之公務員尚未發覺犯罪
       事實,或已發覺犯罪事實,但不知犯人是誰。如果有偵查權之公務員未發覺,即使                              被害人或其他人已發覺,仍屬未發覺
    (二)自首必須告知自己所為的犯罪行為。
    (三)自首必須向有偵查權之機關(如檢察署、警察局)或公務員(如檢察官、警察)為之。自首之方式,可以口頭(如打電話)或書面,自行前往或託人代理為之,又向非偵查機關請其轉送亦可,但以轉送至偵查機關時,才生自首之效。自首,尚以自動接受裁判為必要。所謂自動接受裁判,固不必即時親身投案,如告知自己所在,自居於可能受裁判之狀態下亦可。如告知犯罪事實後隨即逃亡,則不成立首。

4F
嘟比的姊姊 研一上 (2021/03/06)

第 62 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
定。

26.自首制度的用意在獎勵犯人悔過自新,並使偵查機關容易明瞭犯罪的真相,不致牽連..-阿摩線上測驗